|
|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本单位主要职责是管理好、保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英雄烈士活动,为人们提供庄严肃穆的瞻仰、凭吊的良好场所,并为广大群众瞻仰、凭吊英雄烈士提供相应的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四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部、宣教部、园管部、文管部。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烈士陵园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5万元。天津市烈士陵园2024年收支总预算1689.5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烈士陵园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1689.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8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的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收入相应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0.0万元,占0.6%;一般公共预算1674.5万元,占99.1%;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万元,占0.3%。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烈士陵园2024年支出预算1689.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68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的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51.5万元,占50.4%;项目支出838.0万元,占49.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烈士陵园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74.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71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的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74.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71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的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5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烈士陵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4.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71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的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二) 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8.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7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的专项经费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8.3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抚恤”823.0万元,包括:“褒扬纪念”823.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陵园部分展馆和骨灰室维修改造、展馆及园区日常运行维护、开展公祭活动等项目支出;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726.7万元,包括“事业运行”72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6.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6.5万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32.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及医疗费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烈士陵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1.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9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编制内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751.8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730.8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46.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7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18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职业年金缴费”2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18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4.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未休假补助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0万元,其中:
“退休费”1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和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医疗费补助”9.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费;
公用经费99.7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97.2万元,其中:
“办公费”3.4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的支出;
“印刷费”4.0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宣传册、文件资料等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0.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水费;
“电费”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电费;
“邮电费”0.2万元,主要用于邮寄费、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方面的支出;
“物业管理费”3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和业务用房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支出;
“维修(护)费”13.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等支出;
“培训费”2.6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的各类培训费用;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16.02万元,主要用于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的支出;
“工会经费”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3.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福利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如租车费用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烈士事迹宣传以及为烈士家属提供服务等支出。
2.资本性支出2.5万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4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4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烈士陵园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烈士陵园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4年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0.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0.00万元。主要项目是:烈士陵园纪念馆展馆屋顶维修工程384.20万元、烈士陵园天津战役牺牲烈士骨灰室及在日殉难烈士·劳工骨灰室改造项目116.30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金额838.0万元。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