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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24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就业创业处

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9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退役士兵相关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函〔2021〕229 号),切实做好我市退役军人报名工作,结合《市招委关于印发2021年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5号),对有关事项进行梳理,供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参考。

一、高职扩招有关政策规定

(一)对于退役军人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具体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要求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政策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超出部分自行负担。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中或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同等学历;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已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考生。

6.已参加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含春季高考、三二分段考试等)并被录取的考生。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9月27日至9月29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志愿院校,每所志愿院校可以填报2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专业)。各院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对象在招考资讯网及各院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

(二)现场确认。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10月9日前(具体时间以各院校招生简章为准),持本人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原件,到所报考的高职院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关证件,进行电子摄像,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对本人填报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确认信息完成后,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

(三)资格审核。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于10月11日至10月13日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及身份界定。

附件:天津市高职院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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